今天早上 6點半就起床了
加入 Simon 看書的行列
拿出 "投資大師羅傑斯寫給寶貝女兒的12封信"
裡面 有講到 他希望 她女兒 去做自已熱愛的事
如果 對自已like的事有熱情
就不會覺得 自已是去上班
每天都會很期待 去做自已愛做的事
那我們呢??
是在做自已愛做的事
還是 只是在"上班"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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